本文转自:工人日报
醉酒乘客被弃于路边后溺亡引发诉讼,暴露出网约车管理规则
一起案件推动网约车平台规则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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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因便捷性等特点,日渐成为大众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之一。近日,一起醉酒乘客被网约车司机弃于路边并溺亡的案件引发关注。法院判决司机应履行尽力救助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向案涉平台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规则持续完善。
网约车司机将醉酒乘客弃于路边并取消订单,此后乘客不幸溺亡,平台需要担责吗?平台规定了“无责取消规则”,就真的可以免除责任吗?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
保护乘客安全,网约车平台和司机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日前,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因网约车司机拒载醉酒乘客并将其弃于路边,乘客意外溺亡,被告某网约车平台公司被判承担15%赔偿责任,并向原告赔偿18万余元。
醉酒后打车被弃于路边
2021年12月19日晚,保某在南通市一家餐厅与朋友用餐,席间他喝了很多酒。用餐结束后,因醉酒操作手机不方便,保某便请餐厅工作人员帮忙在一个网约车平台APP下单约车。
网约车司机蔡某接单后,驾车到达餐厅门口。随后,保某上车。然而,车辆在原地停留数分钟后,车门又被保某打开了。大约5分钟后,司机蔡某将保某扶下车。下车后,保某站立不稳当即倒地,蔡某未做停留驱车离开,这期间蔡某自行取消订单。
约3分钟后,保某挣扎着站了起来,独自沿河边道路慢行。次日,他被发现溺亡于上车点前的河道。保某家属认为,司机蔡某和网约车平台对保某的死亡负有责任,遂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起诉索赔87万余元。
庭审中,保某家属认为,蔡某在网约车服务途中自行取消订单,将处于深度醉酒状态的乘客抛至路边,导致乘客溺水身亡,依法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要求被告按照法定赔偿金额的70%赔偿损失。平台公司作为网约车司机的管理者,未尽到监管职责,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家属表示不追究共同饮酒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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