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家中设局、开场,干了10天,抽头渔利5600元,最终因开设场罪被判刑。近日,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开设场案,被告人汤某某犯开设场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违法所得56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案情显示,2023年1月2日至11日,汤某某在其家中某平房内开设场,以摇骰子押注单双、点数的方式聚众,根据每局桌下注金额抽头渔利,每局金额为数百元不等,被告人汤某某从中抽头渔利5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汤某某开设场并从中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其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场”,应以开设场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汤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结合汤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前科劣迹等从轻、从重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判决。
法官提醒,开设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扰乱社会治安,污染社会风气,且极易诱发其他犯罪。对参者而言,小则财产损失,大则家庭破裂。
p__zai_zi_ji_jia_zhong_she_du_ju__kai_du_chang__gan_liao_1_0_tian__chou_tou_yu_li_5_6_0_0_yuan__zui_zhong_yin_kai_she_du_chang_zui_bei_pan_xing_
she_du_chang_zui_bei_pan_xing__jin_ri__hu_bei_sheng_xiao_chang_xian_ren_min_fa_yuan_gong_kai_xuan_pan_liao_yi_qi_kai_she_du_chang_an__bei_gao_
tang_mou_mou_fan_kai_she_du_chang_zui_pan_chu_you_qi_tu_xing_6_ge_yue__bing_chu_fa_jin_5_0_0_0_yuan__qi_wei_fa_suo_de_5_6_0_0_yuan_yu_yi_zhui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