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哔哩哔哩隐藏的肉片入口免费|【邮储银行消保“邮”课堂】以案说险之“远离出借卡 谨防帮信罪”
2023-06-09 22:15来源:新华社编辑:表仲南

案例介绍

2023年5月29日,一名40岁左右本地口音女士来到某银行网点,手持银行卡要求协助绑定支付宝。大堂经理表示不能代客操作,但是可以指导客户自己绑定。期间,大堂经理发现客户手机从未登录使用过支付宝,于是与客户闲聊。客户称她的银行卡为空卡,无资金,该卡是其“哥哥”要求前来网点办理电子银行并绑定快捷支付,卡要给其“哥哥”使用。

处理情况

了解情况后,大堂经理敏锐判断这是一起银行卡出借风险事件,于是一边与客户交流业务一边向客户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相关知识,并告知客户银行卡不可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银行卡如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本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并向客户分享了最近当地某酒吧员工将银行卡借给老板使用,导致其被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例。通过大堂经理的耐心解释与案例分析,此时客户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受人利用,幸好大堂经理耐心劝导,不然将成为别人的“帮凶”,并对银行网点有温度的金融服务表示了感谢。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相关规定,如向他人进行出售、转让、出租、出借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账户及其所有人采取风险管控,5年内暂停涉案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

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不买卖、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长期未使用的银行卡要及时销户,谨防被犯罪分子利用。

不要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

不要轻易向外透露身份证件号码、账号、卡片信息等;不相信任何索要银行卡密码和手机验证码的行为,不向银行和支付机构业务流程外的任何渠道提供银行卡密码和手机验证码;不向任何人发送带有银行卡信息和支付信息的图片。

不轻信、不回拨收到的异常信息或电话,如接到银行、支付机构打来的电话,应当重新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核实。

谨防木马病,不点击短信、网络聊天工具或网站中的可疑链接,不登录非法网站,慎扫不明来历的二维码,慎连免费Wi-Fi,连接免费Wi-Fi时不登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机构APP进行账户查询、支付等操作。(通讯员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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